從2007年發(fā)布的“限塑令”執(zhí)行已有10年,雖然相關方面給出的數據顯示,過去10年間,超市、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/3以上,累計減少塑料袋140萬噸左右,相當于節(jié)約了840萬噸石油,但是,這些來之不易的成績還是掩蓋不了“限塑令”所面臨的自身難以克服的尷尬與窘境。
“限塑令”主要針對商品零售場所的塑料購物袋,限制使用范圍明顯有限不說,加上有法不依、執(zhí)法不嚴現象普遍存在,“限塑令”在一些地方可以說是名存實亡,“限白”幾乎成了“白限”。尤其是自購物塑料袋有償使用以來,兩三毛錢的微刺激對于個體來說并無多少“痛感”,反倒為商家創(chuàng)造了一條生財之道,“限塑令”因此還有了一個“賣塑令”的別稱。
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迅猛發(fā)展,電商、快遞、外賣等行業(yè)逐漸發(fā)展成為“白色污染”大戶,去年僅快遞業(yè)塑料袋使用量就高達147億個,可關鍵問題在于,這些行業(yè)恰恰又不受“限塑令”的強制約束。但也要承認,即便是“限塑令”擴展到所有的塑料制品,也不過是增加點使用成本,效果也不會太好。
所以,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候了。這種調整,并不是簡單地擴大“限塑令”的適用范圍,而是在吸取“限塑令”實施10年間的經驗和教訓基礎之上,豐富治理手段、提升治理能力,該限則限,能禁則禁,以期最終實現“限白”的初衷。
據報道,研究制定中的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,將按照“限制一批、替代一批、規(guī)范一批”的原則,對不同生產、生活、消費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制品,分領域、分品類提出政策措施。通俗地說,塑料制品會被大致劃分為三類:一類是需要限制或禁止使用的,一類是已經有成熟替代產品的,如布袋、紙基包裝、可降解材料等,還有一類是目前尚不具備禁止使用或替代條件的。相信圍繞不同領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,經過一通“頭腦風暴”,集思廣益、出謀劃策,終能找到一個不再走彎路的“限白”方案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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